导读:52元红包女友嫌少分手 男子起诉还钱 背后的真相让人震惊四川的刘先生恋爱4个月为女友花费6万余元,主要是购买家具、发红包等。后来,女友嫌弃他在情人节发给她的52元红包太少,
分手后,刘先生要求周女士还钱,因此还闹到了派出所,双方调解未果。经法院审理,酌情认定3.7万余元为超出日常交往的赠与,而其他微信红包、购买衣服等支出,法院认定属刘先生为博取好感或增进感情的一般性赠与或共同消费支出,不应予以返还。一审法院判决,周女士返还刘先生3万元。对此,周女士不服。近日,经二审法院调解,周女士自愿支付刘先生1.8万元。
法院:
红包含特殊数字具特定寓意,认定赠与不支持返还
实际上,这类恋爱纠纷不少。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公开报道的案例发现,恋爱期间双方为维持感情所发送的包含特殊数字的红包转账,如“52、520、1314”等,分手后主张返还很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与此同时,法官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还会考虑当事人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家庭收入情况、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综合判断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作出是否应予返还的认定。
近日,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小方与小刘是恋人,小方动不动向对方发“1314”“5200”,甚至是十几万元。两年内,小方给小刘转账500多笔共计140多万元,后来两人分手,小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还钱。法院认为,小方的家庭经济水平较高,“1314”“5200”这些数字本身具有特定寓意,这些钱也与他的经济能力相适应,应认定为表达爱意及联络感情的无偿赠与,法院不予支持。而小方转账的16万、10万、10万、5.2万等多笔大额款项,明显超过小方表达爱意的经济负担,可参照彩礼的性质予以适当返还。最终,法院判决小刘返还40万元。
2018年,武汉34岁的琳琳在酒吧认识了22岁的小伙,后来两人成了恋人。恋爱期间,琳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小伙转款、买礼物等共计70余万元。2020年,琳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伙返还。经调查,从双方相识至分手,琳琳转款的57万余元中有29万余元添加“给大可爱”等备注或为具有特定隐含意义的金额,如“666.66”“5200”等,有28万余元既无备注也无特定数字意义。法院认为,有备注或具有特定隐含意义数额,应认定为无偿赠与。最终,法院判决小伙返还琳琳28万余元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