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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被告方是谁为什么败诉了?

导读:王思聪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被告方是谁为什么败诉了?王思聪在娱乐圈一直都比较高调,特别是在他创业初期,因为平台业务原因,王思聪也开办了许多了节目,还有选秀综艺,可以说王思聪在娱乐圈就是顶流,

王思聪在娱乐圈一直都比较高调,特别是在他创业初期,因为平台业务原因,王思聪也开办了许多了节目,还有选秀综艺,可以说王思聪在娱乐圈就是顶流,自带流量的高调人物。当然,外界更关注的是王思聪的绯闻,还有他和明星吵架的各种名场面。虽然王思聪现在投资失败,时不时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但不妨碍他被造谣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7月5日,北京法院公布了一则王思聪胜诉的二审名誉权案判决书,王思聪对于自己的名誉很在意,他此次也是打赢名誉权案,一审和二审都胜诉,被告网易公司需要向王思聪道歉,并赔偿王思聪损失6万元。

王思聪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被告方是谁为什么败诉了?

据悉网易公司在2017年发布一篇标题为《王思聪疑讽鹿晗私生活复杂与关晓彤半年必分手》的文章,内容里还有一张标注为“王思聪”的微信朋友圈截图,这篇文章发布之后,网友在评论区大肆贬低王思聪,称王思聪比鹿晗私生活还混乱,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王思聪对此非常不满,因为这个朋友圈截图,根本不是他发布的,王思聪也提交了证据,他在朋友圈没有发过这样的内容,实际上是有人借着王思聪的名义造谣而已,王思聪也是无辜躺枪,他觉得名誉权受到损害,因此起诉,要求被告道歉并赔偿。

被告辩称,王思聪的口碑早就因为他之前的种种举动和一贯作风遭到网友批评,名誉并不是这篇文章影响的,王思聪的形象不会因为一篇文章就受到歪曲。

最后法院认定,王思聪是公众人物,对于负面评价要有一定容忍,但是被告擅自发布不实内容,是误导公众认为言论是王思聪发布,扩大了对 王思聪的不利影响,已经构成对王思聪名誉权的侵害,判决被告败诉。当然被告败诉还有一个原因是,这篇文章并不是自媒体在被告公司网站发布,而是被告在未证实真伪的情况下,自行发布的内容,没有尽到内容审查义务,影响了王思聪的名誉。

最后法院判定,被告需要删除涉案文章,并向王思聪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王思聪精神损失费3万元和维权合理支出3万元,合计6万元。王思聪也是通过法律武器,很好的维护了自己的名誉。网友在评价王思聪的时候,也是小心谨慎,如果是恶意贬低,很有可能王思聪会再度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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