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大方正集团财务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背后的真相让人惊愕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
二、你公司应自完成有关股权变更法定手续1个月内,最迟不晚于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我局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破产清算申请,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监管部门将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启信宝显示,2022年12月19日,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原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退出,发生变更后,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2.5%,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
2022年8月1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2〕47号)显示,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管理严重不审慎。
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孙敏、李胜利分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