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能再拖了 现在的很多60岁左右的农民事实上,近年来,超龄劳动者,特别是超龄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屡屡拨弄着社会的敏感神经。那些过了退休年龄而不得不继续劳动的人员,不仅没有得到社会的额外保护
我们平时讲的“工伤”,其实存在两重法律意义上的关系。一是民法意义上的,企业要对雇员在劳动当中因为劳动受到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二是社会保险法意义上的,法律强制要求企业参加工伤等社会保险,通过社会保险的方式,分摊劳动者和企业的工伤风险。
而且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赔偿实行“双保险”:企业依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做出工伤理赔;企业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参保的,一旦出现工伤,由企业按照工伤赔偿的法定标准做出赔偿。
但是,这个“双保险”机制,却撞到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制度尴尬。
就具体法条而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