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他被“诬陷”地铁偷拍后的80天 诬告成本太低是根本原因这是他不愿回忆的一晚,直到现在,他都不愿再回看那篇自述——他怕再次被拉扯进那样的环境里,这让他倍感压抑。
他又联想到曾经上过热搜的类似事件。他认为,如果这些事件当时就有定性或有结果,他在处理这件事上就会有一个准则,“因为之前的不了了之,到后来我们遇到这些事时,也不知道如何去面对、去处理。”
“维权也是想要一个结果,一个答案。”他认为还是需要一点“较真”,到底谁对谁错,要有个定性,而不仅是一个调解。
但最终5位决定维权的人都陆续放弃了,最后一位坚持的人因为拿不到证据无法立案,于近日放弃。“他曾问我要不要坚持,我给的意见是自己要衡量,因为我的维权也很难,需要花很多精力。”
何先生介绍,仅这次起诉的律师费,就要花去他一个月工资,而他还要在准备考试、工作的同时去起诉,“派出所在南边、律所在北边、地铁公司在东边。”他常常要多方奔走,由于舆论关注度高,愿意接手案子的律师少,立案程序也更加复杂。期间他经历了“无证据无法立案,未立案无法调取证据”的尴尬局面,又因管辖权异议,案件被退回补充证据。后来有两位同车厢乘客联系到他愿意为他作证,提供了书面的证人证言,才于近日获法院立案。
法院出具的受案通知书显示:何先生诉两名女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受理立案。而在何先生的起诉诉求中,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以及赔偿损失。何先生表示,他原本只想让对方赔偿1元钱,后来还是按正常的金额去做了主张。
对于何先生的起诉,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整个维权过程,何先生都表现得非常克制及冷静,他没有选择过激的方式,而是走正当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从他个人而言,是支持何先生维权的。他认为,这个维权并非多余或是过激,出现类似情况就应像何先生一样通过正当手段维护权益。在林小明律师看来,何先生之所以维权并非仅因“诬陷”,而在于误解他人的一方未能诚挚对误解致歉。“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当误会得到澄清时,有错一方应真诚道歉获取被侵权人的谅解,否则,就应当以法律的方式让相关人员明白界限所在。
“真正胜诉的那一天,会取下口罩”
何先生认为,对方必须意识到自己错了,站出来觉得自己做得不对,然后道歉。如果自己都不觉得有错,“只是因为别人或法律的要求而道歉”,他作为当事人不能接受。
何先生是四川南充仪陇人,他说老家的人不会过多关注网络事件,就算知道,也不会知道当事人就是自己的家人。为了不让家人、朋友担心,这件事他没跟任何人说,他认为当天一起聚餐的同学可能通过新闻报道能联想到就是他本人。可他没说,大家也都保持默契地心照不宣。
这次采访,是他第一次面对镜头,他要求将口罩戴上,他说其实自己是一个很随性的人,戴上口罩说话是一件很难受的事,“直接说话要坦然很多……但不想他们为我担心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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