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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生在戒网瘾学校遭教官性侵 到底是怎么回事

导读:15岁女生在戒网瘾学校遭教官性侵 到底是怎么回事受害人江妙时龄15岁,因为“叛逆”“同性恋”“不上学”“抽烟”等原因被母亲送到雅圣思,而李某某正是这里的教官。此案于2023年7月11日在中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2月,校长陈米民发现了她向外面递纸条的事。她记得那天,距离她被爸爸接出去还差十天左右。她和所有学生一起端着饭碗,蹲在操场上吃晚饭,她吃完饭去卫生间时,被陈校长拦住了。

江妙说,校长亲自搜她的身,军训服上两个兜里搜出了一堆纸条,除了“求救信”,纸条上面还记录了这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情:今天距离“强奸”多少天,陈校长找了“我”,和“我”说了什么;某日,“强奸犯”的妈妈找了“我”,她说了什么;某日,我找某老师,说了什么。江妙记性不好,又想“留证据”,就把这些事情一一记下来。

校长要没收这些纸条,江妙不让,和他抢,抓他手臂,大声骂他,最后纸条还是被没收了。她什么“证据”都没留下。“后面我就总闹,隔一周我就闹一次”,江妙不怕风言风语,她恨不得这件事让所有人知道。“人们不知道的话,这个事情永远会封闭在这个学校里面。”江妙说,她害怕的是这件事和学生被虐待的事情一样,被封锁在校区里。

去年年底,有领导来学校视察,他们正在对面的校区里,江妙趁机冲着校区门口大喊,“我被强奸了,学校不给我解决”,喊到她自己觉得都“崩溃了”,很多老师在她身边拉着她,有个老师哄她说学校不是不给她解决,正在解决着呢。

由于看不到希望,渐渐地,江妙觉得自己精神状态越来越不好,她不想和任何人交流,就想一个人呆着。一整天一整天在宿舍的床上睡觉,白天也不下床,下来就想哭,经常有轻生的想法,“但是我想到自己要是轻生了,他(教官)会不会还和家里人和和睦睦的?我就觉得还得活着。”

知道女儿的遭遇后,江妙的爸爸在雅圣思门口拉起了横幅

香烟和性侵

江妙所称的“强奸”,发生在2022年10月27日下午。在她的讲述中,当天上午,她才和教官李某某第一次正面交流,“以前都没有什么联系”。上午她在路过教官宿舍的时候,在宿舍门口与李某某聊了两句,并向他要了盒香烟。在来到雅圣思前,江妙就有抽烟的习惯,她会找跟她关系好的老师要烟抽,“他给了我一盒,然后我当时拿着烟就走了,没有进他的宿舍,就是在门口。”江妙说。

吃完午饭,江妙在上厕所的路上遇到了从厕所里出来的李某某,“他看到我了,他本来是过去了,然后他又倒回来了”,江妙说李某某叫住了她,让她把早上的烟还给她,并用眼神示意说,放到厕所旁边的他宿舍的桌子上。

“我进了他宿舍之后,坐在凳子上,点了一支烟,和他聊天,他坐在床上。忽然他就走过来摸我,我当时愣了两秒,没有反应过来,他就把我从凳子上给拉起来了,然后就开始亲我,我当时反应比较激烈,就一直推他,我的凳子旁边是一个那种高的铁柜子,然后他把我摁在柜子上面,然后我就咬他手,咬了他手之后,他就直接给我摁床上了。”江妙说,从烟点上到被按在床上这之间不超过一分钟,就被迫发生了性行为。

教官李某某的说法和江妙的不同,关于2022年10月27日发生的事情,李某某在派出所的口供如下:

我和未成年人是发生性关系了,她是学生,我是教官,我是自愿的,她是不是自愿我不清楚。我们认识两个多月,见面次数不太多,算是朋友吧……

当天下午14:00,我在房间里准备躺着,江妙推门进来,她进来之后,把上衣脱掉,然后从兜里拿出来上午找我要的香烟,点了一根,她把香烟点了之后稍微吹了口气。我说我还要睡觉,然后她说也要在这里睡觉,然后……我和江妙发生了性关系,然后过了一会,江妙说时间太长了,得走了,于是穿上衣服就走了。

她走之后我在床上睡觉,下午(晚上)11:00校长的司机喊我,问是不是和江妙发生了性关系,我说是,他让我去收东西回家,不让再在那继续工作。

这起案件于2023年7月11日在中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中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2022年10月27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该培训机构三楼宿舍内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于2023年2月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中,公诉方发表公诉意见,通过调取的证据证明本案被害人江妙系该培训机构的学员,因此本案被告人李某某作为培训机构教官,与未满16岁已满14岁的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犯罪构成。被告人李某某尚未得到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尚未化解,本案的量刑部分,综合全案情节,经研究建议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被告人李某某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当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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