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代表建议提供免费墓地和骨灰盒接地气的提案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潘保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其提案建议:
三,立法将丧葬业作为民生公益性行业,符合实际和民众的心声与需求。
这位人大代表建议让丧葬费完全免费,或许有点不太切合实际,但是让丧葬业微利经营,成为像用水、用电、公共交通等一样的普惠性民生行业,显然还是非常接地气和得人心的——这样就需要将丧葬业划入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国家经营为主,民营服务为辅,国家只需在定价上达到收回成本即可,如此才能惠及民众,才能最终解决“死不起”的问题。
而考虑让《丧葬法》正式出台,并从立法的根本上,确定丧葬属于公益民生行业,并规定国家公有经营为主,就能从法治的上层设计上,且从根本上改变“死不起”的现象。
而且,中国人的传统本是土葬,现在为了节省土地资源,以及移风易俗考量,要求国人实行“火葬”——既然是国家依法强制做出这一习惯的改变,则国家负担其中增加的主要费用,也是合情合理了。
四,一点很不成熟的建议:把“死城”就让给真正的死者吧。
我们知道,在我国现有的殡葬管理法规定中,是不承认经营性墓地有永久使用权的,条例中明确提出了墓地和骨灰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也就是说,每过20年,如果不续服务管理费的话,先人的骨灰就要被移出了。
相比较而言,活人买下的产权房,还有70年的使用权呢!哪怕过了70年以后,国家也不太可能将你移出自家屋外吧?
而是在如此对比之下,本人突发了一个奇思异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