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女子疑吃自嗨锅后食物中毒死亡死者家属索赔176万被反讽借机致富四川38岁女子陈婷(化名)和母亲、女儿三人在家时,疑因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后食物中毒被送医。其中,陈婷病情持续恶化,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意见书称,根据本例尸体检验及病理组织学检验结果,同时结合本例的临床特征和案件调查情况,在排除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致死性疾病及其他可能导致死亡的情况下,综合分析认为本例被鉴定人陈婷的死亡原因不排除因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导致急性食物中毒死亡的可能,请办案单位结合调查情况加以研判和认定。
网店挂出不当图片,自嗨锅称已处罚涉事人员
让卢林愤怒的是,今年2月,他发现在多个电商平台上,自嗨锅旗舰店将涉事同款产品的宣传图片标注为“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该产品页面下方发布了“蒜香花蛤粉事件情况说明”的图片,内容为“女子疑吃自热火锅后去世”相关报道图片以及检测报告等。
卢林称,自嗨锅这种做法严重伤害了他和陈婷家人的情感。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告诉记者,前述事件中,商家把商品链接改成了“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虽然其声称“不是宣传图,是为了让客户更直观的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但并未同时采取更为正式严肃的方式进行说明,仅通过修改商品链接和宣传图,客观上也起到了引导顾客点击的宣传作用。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邢鑫认为,商家以所谓“调侃”的方式将受害者176万索赔款戏称为“致富款”,既体现了对死者的极不尊重,侵害其人格权益,更是对社会风俗的不良引导。根据民法典对人格权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基于人格尊严产生的荣誉权等人格权益,其中,死者的名誉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3月3日晚,针对旗舰店同款产品中的不当图片,自嗨锅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他们已处罚相关涉事人员。目前,相关图片已撤下。
4日,自嗨锅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176万致富宣传图”事件确系公司旗下一家直营店所为,公司对此深表歉意,涉事人员已被辞退,公司对死者及家属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
“现状就是,他们不会认可我们的(说法),我们也不认可他们的。”卢林说,所以他决定走法律渠道,等法院开庭,通过法院找第三方中立权威机构检测遗体和封存的(自嗨锅)样品。“我们现在家庭状况也支撑不了更多检测,已经花了不少钱,家徒四壁了。”他说。
卢林称,他已向重庆金羚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河南京华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凤凌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他称,“蒜香花蛤粉自热锅”食品系被告重庆金羚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研发的产品,被告河南京华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案涉食品的被委托生产者;被告杭州凤凌科技有限公司系“凤凌食品专营店”的所有人,即案涉食品的销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