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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介绍未成年有偿陪侍获刑 KTV是的危险的地方大家要少去

导读:男子介绍未成年有偿陪侍获刑 KTV是的危险的地方大家要少去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所作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自去年7月以来,被告人陈涛为谋取非法利益,介绍未成年人进行卖淫活动,犯介绍卖淫罪

被害人家属提供录音:

被告方称花20多万打点求轻判

陈某生说,陈涛即将刑满出狱,“我现在十分担心,于某前也将被从轻处罚。”其提供的一份与陈涛姐姐的录音显示,陈涛的家人为了让陈涛获得轻刑,曾花20余万元在当地活动。陈某生与之通话的电话176********目前是停机状态,红星新闻记者无法与陈涛家人取得联系。

在这段13分钟的录音中,陈涛的姐姐称,家人花了6万元律师费,在当地找检察院、法院关系花了20万,“关系到位、钱到位……先到检察院再到法院。”按照录音里的说法,该操作让陈涛从一个本应该至少判5年的重罪,变为一个轻罪,“如果是一个罪名,早就给他取保候审了,我们花了那么多钱,还嫌判久了。(案件中)有未成年,也是没办法。”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内容如下: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资深法律专家汤光仁告诉红星新闻,本法条中,“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才是加重情形,但并未明确规定“介绍”是加重情形。

《刑法》第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内容如下: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内容如下: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汤光仁介绍,结合已有证据分析,本案中行为人陈涛究竟是组织卖淫还是介绍卖淫值得关注。

在构成要件上,组织卖淫罪要求三人以上构罪,而介绍卖淫罪由两人以上构罪。“按照现有判决,陈涛既构成介绍卖淫罪又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治安管理活动罪,后一个罪名中还涉及多名未成年人,因此需要深入审查在卖淫活动中,陈涛仅仅是介绍还是组织、以及本案中相关人员卖淫是否存在被胁迫或者被引诱的情形。”

汤光仁称,结合公开的司法文书及通话录音看,本案究竟是故意将“组织卖淫罪”这个重罪,人为分解为“介绍卖淫罪”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两个轻罪放纵犯罪分子,还是对法律事实严格审查后依法适用法律,值得仔细审查和判断。

陈某生已将相关问题向永州市纪委监委进行反映,宁远县纪委监委已回电进行问询。宁远县人民法院办公室称,目前他们尚未接到相关举报。11月25日,永州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工作人员回复红星新闻,录音内容反映的问题,属纪委监委受理范围,对本举报线索严查。日前,红星新闻记者已将相关录音,邮寄给永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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