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妻子中止妊娠被丈夫起诉侵犯生育权 背后的真相让人始料未及2021年9月,原本是朋友关系的小刘与小赵正式确定恋爱关系。2021年12月,小赵怀孕,经检查患有子宫肌瘤,小刘与小赵登记结婚。
法官说法:一、生育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但男方也享有生育权。男女双方结婚后,应当协商决定生育子女或者不生育子女,女方怀孕后,如要中止妊娠,应当与男方协商决定,如未经男方同意且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中止妊娠,构成对男方生育权的侵犯,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二、对于女方中止妊娠正当理由的认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情形:(1)女方患有不宜继续妊娠的疾病的;(2)夫妻关系不好,双方已经分居生活的;(3)女方已经向男方提出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