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小伙偷女友钱供女友消费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来,两人为表信任,曾互换账户密码。后来,男子手头拮据但又爱面子,便趁女友不备累计转走3.69万元,大部分用于女友开销。怀着侥幸心理陪同女友前来报警
那么问题来了,偷女友钱给女友花,算犯法吗?
律师解释,本案中,涉事男子违背女友意愿,非法占有女友财物3.69万元,虽然所获赃款大部分用于女友开销。从表面上来看,该女子貌似好像没有损失,毕竟被盗的金钱最后还是自己花了。但是,涉事男子违背女友意愿,非法占有女友财物3.69万元后,已经构成盗窃罪既遂。之后该赃款无论如何使用,都不会影响对该男子盗窃罪既遂的认定,该男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2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女友财物3.69万元,构成盗窃罪既遂,且属于数额巨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退赃退赔并得到失主的谅解,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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