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女子发现网红探访的凶宅是自己家 背后的真相让人哭笑不得家住镇远县的周女士和弟弟原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父母修建了一栋房屋用于经营“农家乐”,游客络绎不绝
陆某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周女士姐弟的权利?侵害了他们的哪些权利?周女士姐弟是否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该院承办检察官随即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6月21日,会议讨论后认为,博主陆某为吸引眼球,获取经济利益,未经允许进入周女士姐弟的房屋拍摄视频并捏造虚假言论,引起广大网民的讨论和转发,致使周女士姐弟遭受网络暴力,侵害了二人的一般人格权,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二人经过多方尝试仍难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信息和案件证据,诉讼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信息发布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应当支持起诉。
当事双方庭上握手言和
8月16日,法院开庭审理了周女士姐弟诉陆某网络侵权一案。
该院认为,陆某作为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250余万粉丝的博主,为了博人眼球,获取流量和赚取经济利益,擅自进入他人房屋拍摄视频,捏造并传播关于他人房屋和家人的虚假事实,视频对外发布后引起大量网民的过度关注、讨论和转发,形成网络暴力,严重伤害周女士姐弟的感情,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陆某应当按照周女士姐弟提出的诉讼请求承担民事责任。
庭审中,陆某起初并不认为自己存在过错,但在充分的证据和释法说理下,陆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害了周女士姐弟的合法权益,遂请求法院组织调解,经周女士姐弟同意后,双方握手言和。
“我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给你们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向你们表示歉意。我同意你们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且自愿进行一些经济补偿。”经现场调解,陆某当庭书写道歉信,并向周女士姐弟支付了3000元精神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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