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70万个村庄 欠了9000亿? 背后的真相让人始料未及几位近年来到多地村庄进行过调研的专家均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村级债务分布范围极广,从南到北,从西到东,无论是发达地区
很多村子都像周向前所在的村子一样,通过寻找外部资金化解村级债务。王丽惠举例说,比如通过土地增减挂钩,“在土地上找钱”,她还调研过一些村子,会通过接受水库移民、获取移民扶持资金的方式化解村级债务。
周向前提到了一个词语,“化缘”,当村集体经济很难增收,村干部只能到对口帮扶单位去多沟通,或者去找一些有能力的人,先“化缘”一些资金渡过难关。
为了化解债务,周向前所在的村子还在继续“跑项目”。吕德文说,这是很多村子的选择,因为这些村庄没有能力赚钱化解债务,只能通过不断跑新项目,用新项目的资金去还旧项目的债。而申请越多,就意味着村子要配套的资金越多,于是陷入一个怪圈:往往是国家投入得越多,专项资金下达得越多,村级债务就会越多。
“其实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王丽惠发现,当村庄以“跑项目”作为填补债务的主渠道,往往会造成“滚雪球”困局,这中间会充满了关系运作,产生资源损耗和权力寻租。
王丽惠还指出,“跑项目”的债务化解方式也会导致村与村的建设能力失衡。“项目资源越多的村,村干部声望越高,越容易得到上级政府的认可,能争取到更多项目,且项目越多的村,村庄建设越好,上级政府也越认为村干部能做事,项目批给这样的村,也更放心,因而债务可以持续化解,但也在持续积累;而资源少、建设少的村越来越缺项目资金,村庄建设越发停滞,债务也无法化解。”
“小村大债”的化解难题已经引起了各方关注。民盟中央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中提出了一种倒逼机制,建议建立和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各镇(街)镇长(主任)和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化解村级债务的第一责任人,把村级债权的回收率、债务偿还率、资产增长率和是否出现新增债务作为镇村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报酬、评优、提拔等挂钩。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方在推进村级债务化解时引入类似机制。2023年1月,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指引(试行)》,其中指出对负债100万元以上的村,由县处级领导包村化解债务,逐村制定方案。
除了探索化解已有村级债务,如何从源头防范新增村级债务,也是亟待探索的。周向前说,其所在村庄上级政府从2021年强调不允许举债搞建设,所有项目在动工之前要由乡镇一级把关资金筹措情况,“卡得很严”,如果想新增债务,几乎不会通过审批。
上述丽水市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指引(试行)》也强调要从源头上遏制债务,包括要建立新增债务负面清单和加强新增债务审批管理。
除此之外,多位专家提到,村一级项目施工的方式还可以优化,以避免村级债务的产生。
吕德文在北京平谷区罗营镇调研时发现,该地正在探索村民自施项目,部分工程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到建成维护,全程由村民共同参与,相较于找施工队,工程成本显著降低。王丽惠在中部某省调研时则发现,一些地方的项目制度也在变化,以前项目资金是直接拨到村里,现在则是 60万元以下项目镇里招标,60万元以上项目县里招投标,把项目资金直接打给施工方,“甲方变了,不再是村两委,而是县级政府,村级欠债的空间也就越来越小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减少不必要的项目。吕德文指出,“形式主义的工程就不要再搞了,经营性的项目,村级组织也尽量少介入。要是能做到,可以大大减轻村子的负担,减少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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