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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转走1200万 储户担责八成 越是熟人越能骗你小心一点为妙

导读:银行职员转走1200万 储户担责八成 越是熟人越能骗你小心一点为妙判决书显示,针对丁女士对自身财产是否尽到安全保管的注意义务,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争议,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般情况下,存款人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前

王某曾在供述中称,和丁女士谈好转存事宜之后,他赶紧回到单位在自己的电脑上制作了两张清徐农商行的假回单,并用单位大厅取来的存款单打印出来事先准备好。

他陪着丁女士办理业务时,让丁女士在柜台外等候,他利用工作人员的便利进入柜台内部,告诉柜员将丁女士的200万直接转到他的账户上。业务办完之后,他将口袋里事先伪造好的两张假回单拿给丁女士。

而丁女士则供述称,办理业务时她和柜员说的是,把自己卡上200万活期存成一年的定期。

王先生称他母亲对这次交易没有起任何疑心,在她的认知里,543万和200万都转成一年定期存在自己的账户上。

【2】报案:倒贷欠下巨额债务

又过了差不多一个月,丁女士有两笔定期存款要到期了,其要继续存定期。

2019年4月3日,丁女士将先到期的300万转存为定期。次日,又将到期的200万继续转存为定期。

办理好相关事宜后,王某提出要帮丁女士领取定期存款的礼品,将两张存单和她的身份证拿走。

王某曾供述称,因为之前自己多次帮丁女士领取礼品,丁女士就把存单和身份证给他。然后,他拿着存单和身份证,以丁女士代理人的身份将钱转走。

书证显示,王某将两笔钱都转入自己父亲的账户中,而后又分转给其他人。王某的父亲亦供述称,自己的银行卡在4月份被王某使用过,当月有多笔大额交易记录。

王先生回忆道,王某将存单和身份证拿走后,他们曾多次去索要,被王某以“存单和身份证在单位保险柜里,管保险柜的人生病请假了”为理由推辞。

多次索要无果之后,他们起了疑心,堵住王某,王某这才归还了身份证,存单依旧没给。

当年6月,丁女士拿着身份证去银行查看存款情况,意外发现1200万元不翼而飞。

察觉事情不妙后,丁女士一家当即和银行交涉,银行方答应查看是怎么一回事。

当天晚上,银行的相关领导就来到丁女士家,说钱确实没有了,是王某转走的。“他们说这么大的事不可能是王某自己一个人做的,要继续调查。”

后来,王先生他们去银行沟通进展,却只得到一个“在调查”的笼统回复。百般无奈之下,王先生选择报警。

9月19日,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拘留。随着警方介入,这件事更多的真相一点点被揭开。比如他们知道了那两张543万和200万的回单是假的,比如王先生看到了今年4月份那两笔业务的个人业务凭证底单,其中一笔300万的凭证上,竟然连账号都没有填,银行也让王某将钱转走。

王某也在供述中讲到他为什么偷偷转走丁女士的钱。其称自己因为倒贷欠下巨额债务,从丁女士处转来的钱都被他用来周转和还款付息了。

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一审二审都判了无期。

对王某而言,他的事情告一段落,而对丁女士一家而言,他们的维权之路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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