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富翁回乡投资遭羁押无罪释放后病故 未老莫还乡还乡需断肠儿子陈先生称,上世纪80年代初,父亲独闯深圳,曾从事过烧砖等工作,后来搞建筑承包掘到第一桶金,还与香港老板合伙做五金生意,并在深圳龙岗开有服装厂
“我父亲比较犹豫,毕竟他从来没有从事过养殖工作,母亲也坚决反对。”陈先生告诉记者,对方称他们的扶持力度较大,政策也很优惠,希望父亲返乡创业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陈振武动摇了。
2007年8月份前后,他几次回乡考察后,把深圳的产业变卖掉,举家回到都昌县老家,成立了江西团子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记者检索发现,团子口湖湖面面积逾2000亩,属于都昌县左里镇政府和多宝乡政府所有。
出资55万元签下5年承包协议
2007年12月,陈振武和另外几名合伙人与左里镇和多宝乡签订“团子口水面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约定水面使用权有偿出让5年,合同价款是55万元。
都昌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2月份出具的一份证明中称,“该公司系我县招商引资企业,落户在都昌县左里镇,请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给予支持。”
陈先生说,刚开始他们搞得红红火火,在湖边修建了大型养猪场,每年出栏数千头猪,还在湖里养鱼,从事立体农业开发,公司被评为都昌县龙头综合农业企业,县电视台报道他父亲是养猪大户。
然而,5年租期一晃就到了。
这时,左里镇和多宝乡政府决定将湖面经营权公开招标,通过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团子口堤坝水面养殖经营权公开竞价发包,竞标人晏某以254万元中标,租赁期限为6年。
标的额一下子提高了4倍多,陈振武竞标失败,但他心有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