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苏南京的薛女士在一家教培公司工作,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并开具了病假条,休病假3天。但公司认为她是旷工
薛女士只不过请了3天病假,公司就火急火燎地要开除人,解除劳动合同该给的工资、补偿、医疗补助统统赖着,这是不是也太刻薄、太猴急、太冷血了一点?
更神奇的是,明明一点理都不占的公司,居然还有脸反诉薛女士,称其3天没上班就导致公司学员大量流失,经营困难。既然薛女士是如此重要的员工,决定着公司的生死存亡,怎么能说开除就开除呢?这么没脸没皮还做教育行业,真的不会误人子弟吗?
很显然,这家公司现在已经是破罐子破摔,为了不给员工正常的工资和赔偿,不惜砸招牌跑路。最后一招,釜底抽薪,干脆申请注销公司,想尽办法,能赖就赖,能拖就拖,让通过正当途径维权的员工拿不到赔偿,被折腾得精疲力竭,它就可以金蝉脱壳,算盘打得外太空都听到了。
法律绝对不可以、也不可能允许这种“耍流氓”的行径得逞,否则,不就是告诉那些藐视法律,任意侵犯员工权益的公司:做错了事,脚底抹油溜了就行?那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何在,职场的公平公正又如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