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苏南京的薛女士在一家教培公司工作,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并开具了病假条,休病假3天。但公司认为她是旷工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简言之就是,跑不了和尚也跑不了庙。
为了避免劳动仲裁遭遇“执行难”,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介入,阻击这种偷奸耍赖,恶意注销的行为,依法对该公司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果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也要一并处理,只有从严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法律监督,才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守护珍贵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