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男子月薪3万因虚报学历被开除 一个要证的年代,没证你屁都不算 2021年3月15日,甲公司以小明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在征询工会意见后,向小明寄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发文:【以案说法】劳动者虚报学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小明
用人单位:甲公司,系二手奢侈品交易平台,主要通过直播、电商买卖二手奢侈品
案情简介
小明于2020年9月向甲公司求职,提交了个人简历,填报了《面试登记表》,载明自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在南京大学经贸专业学习,学历本科,非全日制,表格下方的员工本人声明部分载明:本人承诺所写的一切资料真实,并自愿承担因隐瞒事实而带来的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切后果,本人愿意接受甲公司对上述填写资料做背景调查,小明签字确认。